近日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沈河区律协相关领导莅临辽宁汇安康宇律所对我所拟建立党支部事宜进行关怀、指导。
辽宁汇安康宇律所在创立之初以来就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探索过在律所内成立党支部的方式、方法,多次在律所重大会议上将成立党支部这一愿望列入了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同时律所内全体律师积极相应,已是党员的律师积极开展党建宣传工作,非党员律师纷纷要求早日加入党组织。此次沈河区司法局、沈河区律协等相关领导的关怀与指导无异于雪中送炭,为辽宁汇安康宇律所在早日成立党支部的路上驶上了“快车道”。
沈河区司法局领导对律师所党员谆谆教导,他指出: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必须把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各个方面.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上全面加以推进.在这一伟大事业中,党员律师重任在肩.党员律师应该在党的各项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四项建设要纳入法治轨道,要通过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法治建设,通过法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减少执政风险,推动法治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并要求把优秀的青年律师、业务骨干和知名律师、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里的优秀律师发展培养为党员,让优秀的党员律师享有应有的社会荣誉和行业声誉,真正成为行业引领者。
在沈河区司法局与沈河区律协相关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行为,律所王刚主任的高度重视也引燃了我所全体律师的热情,他们纷纷表态在党支部还没有成立之时就将已党员的标准要求着自己,并准备递交入党申请书,亟待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未来汇安康宇律所将在党组织的引领,王刚主任的带领下开展多方面的工作包括:
1、在律所构建党支部平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
2、通过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彰显党的先进性,通过党员必须履行业务的形式去影响和凝聚形式去影响和凝聚我所律师,将带动我所律师更多地靠近党组织、彰显党员职能。
3、运用党组织的个性职能,发挥所内党员主管主观能动性,为沈阳市司法工作贡献更多的司法援助、法律服务贡献力量。
4、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法制建设、企业发展。
5、做好党建工作、组织培养工作和牵手共建活动。
听党话,跟党走。汇安康宇律所将在党的领导下为地区法制建设贡献全部力量。